浅谈科创板交易机制对盈利模式的影响(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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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A股实行的10%涨跌幅限制和T+1的交易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6日正式实施的。

当其时,10%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设计,主要原因是社会存量资本少,以及资本市场主要目的之一是解决国企脱困和债务危机,平缓市场交易资金的损耗速度,以及营造市场稳健运行的氛围。从市场的表现上看,制度出台后的短期冲击很大,沪指在1996年12月12日跌幅-5.44%、13日跌幅-5.7%、16日跌幅-9.91%、17日跌幅-9.44%。但随后,沪指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整,很快在新的交易机制上,形成新的盈利模式和动态平衡,重新上行,并在1997年5月12日创下1510点新高。

此后,A股交易机制也经历过一些完善,如新股发行制度及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及临停,包括2016年浅尝即止的熔断机制,但10%涨跌停板和T+1的交易制度一直延用至今。

如今在科创板先行试点注册制,及采取独立的交易机制,很大程度上规避了系统性风险,以及给了市场逐渐适应的空间和试错的机会。

开放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对外开放“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资本市场要勇做金融开放的排头兵,科创板则领衔市场化改革。科创板不是简单增加一个“板”,其核心在于制度创新和改革。从“科创板一定要成功”的口号,到实际运作的推进,可以看到资本市场的开放和改革在加快提速。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开板仪式举办。

6月20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预示了创业板将跟随科创板成功之后的进一步改革。

6月29日,上交所副总经理刘逖在“2019中国上市公司论坛”上表示,目前科创板交易机制设计还有改进的空间,在科创板运行一段时间后,上交所将对交易制度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加以完善。交易机制的改进方向包括:引入针对大单的交易安排(大单撮合系统、冰山订单等)、做市商机制、日内单次回转交易、证券借贷合约,以及完善价格波动调节机制。

由此可见,未来科创板在交易机制上将与国际证券市场接轨,科创板承担了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重任,出生时就有着独立的市场定位和交易制度。

标签: 科创板交易规则